主讲人:刘行
评议人:毕雁英
组织人:李秀娜
9月27日晚18:40-20:30
学术交流中心新闻发布厅
刘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刘行法官承办了涉“8·16”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杨剑波诉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行政案件,他撰写的北京市华东电子研究所诉门头沟区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行政判决书,获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调研成果丰富,执笔起草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疑难法律问题调研报告》,获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执笔起草北京市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和《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为相关类型案件的审理提供规范指引。出版专著《行政审判依据》,合著《行政机关信息公开败诉案例判解研究》,参与撰写《行政审判实务教程》、《行政诉讼证据前沿实务问题研究》等实务书籍六部,发表法律随笔、时评二百余篇。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