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教务 > 课程介绍 > 正文

《宪法学》课程简介

来源: 发布时间: 2009-12-24 点击量:

课程名称:《宪法学》

英文名称:Constitutional law

课程性质:专业基础必修课

周 学 时:3学时

学 分:3.0

开课系:法律系

开课对象:法学专业一年级学生

选用教材:(一)教材:《宪法学》,邹平学主编,占美柏、肖君拥副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二)参考资料:(学生可自主选择相关课余读物)《宪法》(第二版),许崇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宪法》,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宪法学导论》,张千帆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宪法学基本理论》,张庆福主编,社科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宪法比较研究》,李步云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比较宪法学》,韩大元主编,高教出版社2003年版。其他版本的《宪法学》读物。

预修课程:法学概论、法理学

课程内容:《宪法学》是我国高等教育法学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宪法学是是学习研究宪法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国家的本质和形式,国家机构的组织、职权和工作制度,以及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本课程的主要内容:⑴宪法与宪政的基础理论;⑵中国、外国宪法的发展历史;⑶国家的阶级性质、基本经济制度以及文化制度;⑷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结构形式以及国家标志;⑸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⑹选举制度的原则、沿革和程序;⑺国家机构的运转体制

《宪法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的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

宪法学课程是我国乃至全世界高等教育法学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宪法学是学习研究宪法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国家的本质和形式,国家机构的组织、职权和工作制度,以及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宪法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开设本课程的意义主要有:⑴有助于掌握法学基础;⑵便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⑶便于推进体制改革;⑷有助于提高自身素质,成为有民主宪政意识、人权法治观念、理性和责任思维的现代公民。

设置本课程的具体目的和要求是,使法科学生比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认识宪法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领会和掌握中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及其具体规范内容,为学好法学的其他分支学科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学习宪法学,不断增强法治观念,积极促进改革开放,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二、相关教学环节

(一)学前准备:学生学前应预习由任课教师推荐的权威教材,可能的话,要参考2-3本相关配套读物,学生可自主选择。

(二)学习方法:预习,听课与讨论,复习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微观上要注意理解和掌握宪法学的一些基本概念,熟悉不同概念之间的区别、联系;宏观上要对宪法的运行和发展形成比较清楚的认识。

在进行理论学习的同时,为激发学生的法律学习兴趣,提示学生要关注社会与政治生活中的一些具体宪法案例,尝试学会以宪法学的思维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如此,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逐步引导学生养成法律分析的思维习惯。

(三)教学方式:1、采用多媒体投影教学。2、指导学生经常撰写法学笔记,巩固专业学习成果,激发理论思考,列为平时成绩考查项目。3、指导学生初步尝试专业论文写作,力争在学期内完成一篇观点鲜明、论证有力、格式规范的宪法学小论文。4、搜集典型案例和有争议疑难案例,引导学生进行讨论、辩论。

三、课程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的整体安排,本门课程的学时安排为56学时,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设。据了解,国内有关院校通常安排为72学时,有的院校甚至达到90学时(第一学年第二学期《中国宪法》54学时,第三学年第二学期《外国宪法》或《比较宪法》36学时)。要在54学时内完成教学计划,必须突出重点,提高效率,指导开展理论或案例讨论,督导学生课余强化预习和复习。具体学时分配参见下表《教学进度安排》(本课程总学时为56,每周一、三上午各2课时,学习14周〔国庆长假后至学期结束只有14教学周〕。

周 次

课时

序列

章 次

教 学 内 容

1

4学时

导论

第一章

讲解宪法学是什么、为什么要学习宪法学、如何学习宪法学。(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宪法学的体系构造,学习、研究宪法学的指导思想,学习宪法学的意义,宪法学的学习和研究方法。)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宪法的概念,宪法的本质,宪法的分类)

2

4学时

第二章

第三章

宪法的渊源和结构(宪法渊源的种类,中国宪法的渊源,宪法典的形式结构,宪法典的内容结构,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

宪法历史

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产生条件,产生过程,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宪法的发展简史及其比较。)

3

4学时

第四章

中国宪法发展简史(宪法宪政问题在中国历史上的提出,中国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宪法,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的宪法,人民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共和国1954年宪法,75宪法,78宪法,82宪法,中国82宪法的四次修正。)

宪法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4

4学时

第五章

第六章

宪法关系 (主体、内容、客体)

宪法与宪政 (宪政的概念,宪政的基本内容,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宪法的社会作用 (宪法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和条件,组织国家政权,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宪法在实行法治方面的作用。)

5

4学时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宪法创制(宪法制定权,宪法制定机关,宪法制定程序;宪法修改,宪法修改的限制,宪法修改的方式,宪法修改的程序;宪法解释,宪法解释的机关,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

6

4学时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九章

宪法变迁(自学)

宪法监督(宪法监督权,宪法监督的基本类型,中国的宪法监督。)

违宪审查制度(结合第十一章进行教学)

7

4学时

第十二章

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国家性质及其在宪法上的表述,国家政权的阶级归属,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特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统一战线。)

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经济制度及其在宪法上的表述,社会主义公有制,非公有经济,中国的经济分配原则,公民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

国家的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制度及其在宪法上的表述,我国宪法关于基本文化制度的有关规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8

4学时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概述,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特别行政区制度,我国的行政区划。)

国家象征(国旗,国歌,国徽。)

9

4学时

第十五章

宪法与基本权利(基本权利的类型,基本权利的保障与界限,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关系。)

平等权(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法律适用平等与法理内容平等,平等与“合理的差别”。)

政治权利(政治权利的宪法意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表现的自由,监督权。)

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精神文化自由的宪法意义,宗教信仰自由,文化活动的自由,通信的自由和秘密。)

10

4学时


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人格尊严。)

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生存权,受教育权。)

获得权利救济的几种权利(提起申诉控告的权利,国家赔偿及补偿请求权。)

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其他义务。)

11

4学时

第十六章

选举概述(选举的意义,选举制度的历史沿革。)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无记名投票原则,差额选举原则,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选举的组织和程序(直接选举的组织和程序:选举组织机构、划分选区、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候选人的介绍、选举投票、确定当选、补选;

间接选举的组织和程序:选举工作的主持机构、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当选。)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对直接选举的代表的罢免;对间接选举的代表的罢免;代表的辞职;代表资格的终止和停止。)

12

4学时

第十七章

国家机构概述(国家机构种类,国家机构沿革,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代表。)

国家主席(性质和地位,产生与任期,职权。)

国务院(性质与地位,组成与任期,领导体制,职权,机构设置。)

中央军事委员会(性质与地位,组成和任期,职责和领导体制。)

13

4学时


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地方各级人大,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性质、地位和构成,自治机关的职权。)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特别行政区机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机关,澳门特别行政区机关。)

14

4学时

第十八章

政党制度

总结、复习、答疑

四、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教材:

《宪法学》,邹平学主编,占美柏、肖君拥副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主要参考书目:

《宪法》,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宪法》(第二版),许崇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宪法学导论》,张千帆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宪法学基本理论》,张庆福主编,社科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宪法比较研究》,李步云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比较宪法学》,韩大元主编,高教出版社2003年版。

五、考核与有关说明

在教学内容组织方式上,针对宪法学课程自身的特点,拟结合讲课内容适当增加案例教学的比重。力求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讲解,不仅使学生能初步掌握宪法学基础理论,还能增强学生对宪法现象的钻研兴趣。

考核方式采取平时练习成绩和期末闭卷考试成绩综合评估的方式。平时成绩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学生平时练习成绩主要由提交的作业、学期论文、课堂表现来确定。《宪法学》课程采用闭卷考试,100分制,120分钟。题型分选择、名词解释、简答、论述题、案例分析等。注重对学生基础知识识记和基本理论分析能力的考查。

关闭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