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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课程简介

来源: 发布时间: 2009-12-22 点击量:

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

英文名称:Chinese Legal History

课程性质:专业基础必修课

周学时:2学时

学分:2.0

开课系:法律系

开课对象:法律专业本科一年级学生

选用教材: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史》(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2

预修课程:法理学

课程主要内容:

中国法制史主要讲授我国自夏、商、西周至建国前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分为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宗法领主法的盛衰(夏、商、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官僚制国家制定法的诞生与巩固(秦朝),中国官僚制国家制定法的成熟与完备(两汉、三国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朝),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件下的中国法制(清朝、中华民国)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建设五个阶段,内容包括以上各时期重要的立法思想、立法状况、法律制度和重要法律的基本内容,旨在使学生掌握我国法律制度的发展过程和重点内容,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历代法制中有益的东西,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

《中国法制史》教学大纲

一、课程的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

中国法制史是高等学校法学教育体系中的主干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作为法学与史学的交叉学科,它着重培养学生建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法律观,并为他们学习法学理论和部门法提供有关的历史知识,从而加深他们对于我国现行法律的理解,增强人文科学的底蕴。

中国法制史主要讲授我国自夏、商、西周至建国前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涉及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宗法领主法的盛衰,中国官僚制国家制定法的诞生与巩固,中国官僚制国家制定法的成熟与完备,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件下的中国法制)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建设五个阶段的立法思想、立法状况、法律制度和重要法律的基本内容,旨在使学生掌握我国法律制度的发展过程和重点内容,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历代法制中有益的东西,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

二、相关教学环节

1、本课程主要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以课堂讨论和阅读。讲授采取在教学大纲内容的基础上,以时间纵向顺序完成中国法律制度通史的讲授,同时选取重要时期的主要法律制度进行专题讲授。课堂讨论主要采取结合历史上的真实案例,学习其时法律制度具体内容的方法。讨论时成立若干小组,形式上包括专题发言和案例讨论两类,授课老师就小组表现分别打分。在时间安排上,讲授约占90%,讨论约占10%。

2、需使用多媒体投影教学。

三、课程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打▲号为重点讲授部分)

每周3学时,共14周。

课程内容:

第一单元 绪论 (2学时)

第二单元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宗法领主法的盛衰

第一章中国法制文明的起源与夏商法律制度(3学时)

▲第二章 周朝以及春秋战国法律制度(4学时)

第三单元中国官僚制国家制定法的诞生与巩固

第三章 秦朝法律制度(3学时)

第四单元中国官僚制国家制定法的成熟与完备

▲第四章 汉朝法律制度(4学时)

第五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3学时)

▲第六章 隋唐法律制度(6学时)

第七章 宋、辽、西夏、金法律制度(3学时)

第八章 元朝法律制度(2学时)

▲第九章明朝法律制度(3学时)

第五单元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件下的中国法制

▲第十章 清朝法律制度(上)(3学时)

▲第十一章 清朝法律制度(下)(3学时)

第十二章中华民国法律制度(1学时)

第六单元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建设

第十三章革命根据地新民主主义法律制度(2学时)

四、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选用教材:

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史》(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2

参考书籍:

1. 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 法律出版社 1997

2. 叶孝信主编《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

3. (美)Dž布迪等《中华帝国的法律》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5

4. 张晋藩等《中国法制通史》(十卷本) 法律出版社 1999

5. 马作武《中国法律思想史纲》 中山大学出版社 1998

6. 张晋藩《中国法制史资料选编》(上、下) 群众出版社 1984

7. 张国华等《中国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 法律出版社 1983

8. 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史研究综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0

9. 曾宪文等《中国法律制度史研究通览》 天津教育出版社 1989

10.韩廷龙主编《法律史论集》第1卷 法律出版社 1998

11.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中华书局 1981

12.邓子美 辛望旦主编《论中国法的精神》 青海人民出版社 2000

13.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 河北教育出版社 2002

五、考核方式

期末总评成绩采取课堂考勤、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相结合,综合计算的方式。其中,课堂考勤占10%;期中论文与课堂讨论为平时成绩,占20%;期末闭卷考试,120分钟,卷面100分,占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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