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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1-01 点击量:

课程简介

《民法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民法学

课程英文名称:Civil Law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必修课

周学时: 4

开课院系:法律系

授课对象:法律系本科生

先修要求:法理学、法制史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教材)

梁慧星著,《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1年(参考书)

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参考书)

王利明著,《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参考书)

二、课程的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让学生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对民法建立全面系统认识的同时,具备一定的分析、解决现实生活中民事问题的实际能力。

民法学有其完整的理论,有特定的法律规范,还有大量具有典型意义的判例。要求学习本课程的学生不仅积极参与课堂互动交流,课外更要做好预复习工作,完成参考资料的自学,关心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尤其紧密跟踪我国《民法典》立法动态,了解民法的制度框架,对民法形成系统、全面的认识,培养良好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

三、相关教学环节安排

为实现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自主学习能力以及批判性思维能力,本课程的历次授课均涵盖理论教学环节、案例剖析环节和实践应用环节。

学前准备:要求学生通读教材相关章节、参考资料和重要法规、司法解释,初步了解课程主要内容

教学内容和方式:理论教学环节以教材为基点,教师讲授为主,师生互动提问为辅,不断强化理解记忆;案例剖析环节围绕预留教学案例展开,师生共同研讨,明确重点,搞懂疑难点;实践应用环节,结合社会生活中的实际案例特别是争议较大的热点案例,布置思考题,鼓励学生自行研究,深入思考,课堂发言,教师点评。课程采用多媒体教学,文字课件外,穿插视频案例、新闻访谈、专家讲座以及涉及当今民法前沿问题的大型课堂讨论等。

课外学习:学生应按时完成参考资料、案例和相关思考题的预复习,关心立法、司法和理论研究的最新动态,并尝试运用所学,分析解决身边发生的民事纠纷。教师除课后答疑外,还通过微信、电邮等现代通讯方式与学生交流讨论。

四、课程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整体安排,本门课程的学时安排为64学时,二年级第一学期开设。本课程内容以民法总论为主(包括民法概述、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客体、民事权利、民事行为、代理、期限与诉讼时效等),兼顾人身权,亦涵盖债权总论(特别是债的担保)、物权总论和民事责任的相关内容,为以后各单项民商法课程的学习奠定良好基础。


五、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标准

考核方式采取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综合评估的方式,平时成绩占50%,期末成绩占50%。平时考核包括口头提问、案例研讨、作业检查、书面检测等;期末考核采用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调查报告、研究性学习报告或其他法律文书等形式。

 

六、大纲说明

1.本大纲根据法学类专业的培养目标与特点,规定了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根据教学改革的要求,对教学内容、次序和学时分配等,可视具体需要作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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