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08级包世军同学整理)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的著名政治理论有以下三个方面:l. 关于政治分类伪学说,他将政治体制划分为共和、君主、专制三种。他认为这三种政体的原则分别是品德、荣誉和恐惧。尽管这一结论并不完备,但是他的许多精辟 的、富有启发意义的论断以及运用绝妙笔法鞭答专制政体和封建主义罪恶,他的无畏和机敏无疑起到了使人振聋发聩、警醒社会和民众的积极作用。2.分权说和君主立宪,孟德斯鸠崇尚英国的君主立宪——他提出了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分权理论人认为三权相互制衡,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他的分权说并非空洞的政治理论——而是顺应时代的步伐,提出的具有实际意义的。政治纲领,其实质在于“阶级分权”,在当时适应了新兴资产阶级参与政权的需要。3.“地理”说,这个著名的理论认为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因素与人民的性格、感情发生直接的关系,法律应考虑这些因素。
《论法的精神》提出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理论,诸如:反对酷刑、主张量刑适度,刑罚应富有教化意义,舆论威慑可以作为阻止犯罪的工具之一,只惩罚行为,不惩罚思 想、语言。他还抨击了所谓攻击教会的亵渎神圣罪以及其他的无理的刑罚。另外,他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审判、立证、拷问等诸方面的论说。关于国际法孟德斯鸠也 有许多新颖的真知灼见。关于经济理论,他最重要的论断是私有财产是人类的自然权利。在当时这一主张主要是针对教会和封建统治阶级对私人财产的侵占行为而做 出的。他还主张兴办工业和商业,反对横征暴敛。他认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他竭力反对奴隶制。总之,孟德斯鸠的学说涉及人类社会的各种基本问题,其宗旨在于 反教会、反封建、反暴政;大张旗鼓地倡导资本主义。但是,孟德斯鸠的学说也有其局限性,他与当对的其他资产阶级进步思想家一样,在社会理论上仍然是一个唯 心论者。他受其贵族阶级意识的限制,只能作为资产阶级的代言人,绝非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