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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治理专题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1-01 点击量:

课程简介

《数据治理专题》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数据治理专题

课程英文名称:Legal Governance of Data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

周学时:3学时

开课院系:best365网页版登录

授课对象:best365网页版登录研究生,本科生

先修要求:民法学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1] [英] 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肯尼斯·库克耶:《大数据时代》,周涛译,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2013年版。

[2] []劳伦斯·莱斯格:《代码2.0:网络空间中的法律》,李旭、沈伟伟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3] [] 杰奥夫雷G.帕克、马歇尔W.范·埃尔斯泰恩等:《平台革命:改变世界的商业模式》,志鹏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年版。

[4] []彼得·德霍斯:《知识财产法哲学》,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5] []弗雷德里克·M.阿伯特、[瑞士]托马斯·科蒂尔、[]弗朗西斯·高锐:《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国际知识产权法》(上下册),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

[6] 冯象:《我是阿尔法:论法和人工智能》,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7] 胡凌:《探寻网络法的政治经济起源》,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8] Anu Bradford,Digital Empires: The Global Battle to Regulate Technolog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23.

[9] Daniel J. Solove & Paul M. Schwartz,Information Privacy Law, Aspen (8th ed), 2023.

[10] Kenneth A. Bamberger and Deirdre K. Mulligan, Privacy on the Ground Driving Corporate Behavior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Europe, The MIT Press, 2015.

二、课程的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

《数据治理专题》是因应网络、大数据等前沿科技与民法和知识产权法在内的私法领域深入融合而开设的一门法学专业选修课,为法学新兴领域学术研究的重要关切,深度回应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可资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有益尝试。拟新开设《数据治理》课程符合学院关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主攻方向,既可以丰富涉外法治方向本科生培养的课程体系,也将增进知识产权保护在科技和文化等非传统国家安全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的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特色。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主要包括:(1)引导学生通过体系化的民法思维分析数据等新兴领域的前沿和争议问题;(2)探讨数字环境下民法和知识产权学科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以典型案例作为分析样本,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3)通过专题研讨和挖掘,培养学生自主开展研究的能力、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全面提升理论联系实际的法学综合素养。

本课程的基本要求如下:(1)运用先修课程《民法学》的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在民法的框架下具体分析数据和知识产权领域的前沿问题,厘清新问题在旧体系的一般性和特殊性;(2)在比较法的视野下看待数据和知识产权法的争议问题,理解私法规则背后的利益平衡原理,以及特定国家的法律政策对利益平衡的价值取向如何产生影响;(3)通过典型案例透视网络和数字时代私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了解数据法学发展前沿。

数据治理专题是法学基础理论与实务前沿高度结合的领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既能了解和掌握该领域的相关规则和研究方法,提升知识增量;亦能提升对法学学科体系融贯的思考和认识,提高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

三、相关教学环节安排

为实现前述教学目的,本课程拟以文献研读和案例分析为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研究能力、知识迁移与应用能力,以及批判性思维和写作的能力。为此,本课程拟以专题的形式开展,分为:授课教师讲授环节——学生研讨报告环节——教师总结与提升环节。

实现前述教学环节的教学方式说明如下:教学方法以教师讲授和学生自学相结合,通过反转课堂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切实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教师综合运用讲授与启发式、研讨式、混合式教学模式等方法,激发学生对于数据和知识产权前沿的学习兴趣和问题意识,并引导学生运用法学基础学科,比如民法的分析方法解决前沿问题,全面提升法学综合素养。

四、课程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整体安排,本门课程的学时安排为45学时,研究生一/二年级第一学期和本科生二/三年级第一学期开设。

五、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标准

考核方式采取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综合评估的方式,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平时考核包括考勤、课堂讨论辩论参与、小组陈述等;期末考核为提交论文。

六、大纲说明

1.本大纲根据法学类专业的培养目标与特点,规定了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根据教学改革的要求,对教学内容、次序和学时分配等,可视具体需要作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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